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细则(修 订)
发布时间:2019-03-14 浏览次数: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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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细则
(修 订)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是培养学生初步科研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制订《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细则》(修订),于2018届毕业生开始试行。
一、组织管理
各学院成立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精心安排,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各项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并落实到人,确保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学院领导组人员应包括主管教学副院长、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及教学秘书等,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1.组织编制毕业论文选题目录,完成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的双选工作。
2.负责审定指导教师、学生名单。
3.组建毕业论文(设计)督察小组,就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学生学习态度、教师指导情况等进行督查指导。
4.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
5.负责审查成绩评定、论文推优以及总结、归档工作。
二、工作安排
(一)选题开题
学院需在第七学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准备工作:公布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和相关要求,供学生选择并确定选题;指导教师和学生完成双向选择;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落实选题的研究内容、目标、方法、步骤和进度等,并认真完成开题报告。
指导教师应根据所指导的学生的具体情况,详细制定指导计划,并给学生下达任务书。学生收到任务书后,应在教师指导下,根据课题要求认真检索查阅相关文献,开展课题论证和方案设计,填写开题报告书,经指导教师同意后,全面进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二)论文指导
指导教师是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第一责任人。在指导论文工作期间要切实履行职责,检查、评价学生论文要做到认真负责、精心指导,对论文(设计)质量严格把关,不允许出现抄袭、大段引用及使用软件整篇翻译外文等不良现象。
(三)中期检查
学院不定期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抽查。抽查内容包括: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教师到位及指导情况、学生出勤情况、论文水平与质量等。对发现的问题,应责成相关人员及时进行整改。
(四)论文评阅
学院组织毕业论文(设计)评阅工作,每位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除指导教师评阅外,还需安排至少1位本学院相关专业教师进行平行评阅。指导教师依据学生论文过程的实际表现、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工作能力、工作量等给予初评成绩和评语。平行评阅教师依据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能力水平等情况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分并给予评阅意见。
(五)论文检测
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方法》(教育部第40号令)文件要求,所有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均需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学院的论文答辩工作安排要在论文检测之后进行,各学院需尽早安排论文截稿(结项)、初评、检测、复检等工作。
(六)论文答辩
1.学院可以按照学科专业方向组成若干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答辩小组一般由三至五人组成,其中组长应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担任,主要负责学生答辩的组织工作;设记录员一人,主要负责答辩全过程的文字记录工作。
2. 指导教师不得担任所指导学生的答辩组长。
3. 学院应于答辩工作前一周将答辩安排上报教务处。
4.答辩小组人员名单须报学院领导小组批准并存档备案。
5.答辩小组必须坚持学术标准,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严格把关。
(七)成绩记录
答辩工作结束后,须将每位学生的指导教师评阅意见书、平行评阅意见书、答辩记录表装订在一起,作为成绩记录材料附于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册中。
(八)论文推优
1.校级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推选,要突出论文内容的创新性、实践性,本着科学、公正、公开、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
2.推优资格:首次学术不端检测文字复制比≤20%;毕业论文(设计)总成绩≥90。
3.学院从具备推优资格的毕业论文(设计)中遴选,按照不超过论文(设计)总数3%的比例向学校推荐校级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认定为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
4.学院须将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推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学生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提出异议。
5.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推优材料上报教务处审批。需交材料有: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选汇总表、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推选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
三、工作规范
(一)论文选题
1.选题原则
①专业性。选题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满足人才培养基本要求,贴近本学科实际并鼓励学科间的相互交叉融合。要通过做毕业论文(设计),使学生具备运用所学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②实践性。选题应尽可能结合社会实践、科研实践和生产实践,难度和工作量应高于课程设计,并体现出一定的综合性。
③创新性。选题应突出创新性,结合学科创新、技术创新、工艺创新、产品创新等,使题目在难度适中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反映科技创新和社会生产创新的需要。
④可行性。选题应充分考虑本科生知识、能力、水平和工作条件的实际。一是题目要有针对性,切忌题目立意过大,内容空泛;二是要切实满足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量的要求,避免过多和过少两个极端,保证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努力能够完成任务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⑤个性化。选题要体现因材施教的教育方针,避免千篇一律,原则上确保每个学生一个题目。鼓励学生根据自身兴趣自行拟定题目,在教师指导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如果多位学生共同参与同一个科研项目,每个学生必须有独立完成的工作内容及任务,并根据实际情况在题目上加以区别。
2.选题程序
①学院公布选题。指导教师初拟研究题目,经教研室初审,报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后公布。
②学生选题。学生根据学院公布的选题目录自主选择。
③指导教师确认。根据双向选择原则,指导教师可对报选所指导课题的学生进行了解和考察,并进行选题确认。为保证质量,原则上指导教师指导人数不超过8人。
④学生自拟题目。学校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自拟题目,但须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列入选题目录。
3.变更选题申请
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更改。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需将变更选题申请表报批学院领导小组。
(二)论文指导
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期间,教师应完成以下工作:
1.指导学生分析、理解论文(设计)题目,明确研究目标。
2.指导学生查阅、检索与本题目有关的参考文献、资料。
3.指导学生拟定工作计划和撰写开题报告。
4.指导学生开展有关调研和进行实验研究。
5.审阅论文提纲、初稿并提出修改意见。
6.审阅论文(设计),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并给出初评成绩。
7.指导学生准备论文答辩。
(三)论文规范
1.毕业论文(设计)篇幅要求:8000字以上。
2.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规范,参见附件1。
(四)论文检测
1.文档上传要求及方法,以论文检测工作最新通知为准。
2.检测结果等级评定与处理办法
毕业论文(设计)检测结果分为四个等级:
A级:文字复制比≤15%;
B级:15%<文字复制比≤30%;
C级:30%<文字复制比≤50%;
D级:文字复制比>50%。
处理办法:B级及以上论文,准许申请答辩;C级论文需修改后进行二次检测,二次检测合格方可申请答辩,仍高于30%者不予答辩;文字复制比超过50%者不予答辩。
毕业论文(设计)首次检测文字复制比≤20%,具备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选资格;首次检测文字复制比>30%者,毕业论文(设计)总成绩不得评为良好(80-89分)及以上。
3.检测过程与结果处理
学院需在做好前期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及时收取文档,上传检测,取得检测报告。学生对检测结果若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提出申诉。
学院须组织专家对提出申诉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分析、认定,认定结果经学院审批同意后提交教务处。
(五)论文评阅
1.指导教师评阅
指导教师依据学生论文过程的实际表现、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工作能力、工作量等给予初评成绩和评语。评语内容包括:研究成果的意义和价值;论文(设计)的观点、结论是否正确,论据是否充分、可靠;写作的逻辑性、布局结构、技巧及主要优缺点;学生是否掌握研究课题初步的研究方法和技能,学生学习表现、综合素质、创新能力等相关方面综合评定。
2.教师平行评阅
平行评阅教师依据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能力水平等情况,参照平行评阅意见书中各项评阅指标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分并给予评阅意见。
评阅成绩评定标准:
评阅基元 评阅要素 评阅内涵 满分 评分
选题质量 15% 目的明确恰当可行 选题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学科、专业特点和教学计划的基本要求,达到毕业论文(设计)综合训练的目的;规模适当,难易度适中;有一定的科学性 10
理论意义或实际价值 符合本学科的理论发展,有一定的学术意义;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应用性研究中的某个理论或方法问题进行研究,具有一定的实际价值。 5
能力水平45% 查阅文献资料能力 能独立查阅相关中外文献资料,归纳总结本论文所涉及的有关研究状况及成果。 10
综合运用知识能力 能运用所学专业知识阐述问题;能对查阅的资料进行整理和运用;能对其科学论点进行论证。 10
科学研究能力 整体思路清晰;研究方案合理可行;能运用本学科常规研究方法及相关研究手段进行实践并加工处理、总结信息。 15
创新能力 立意新颖,见解独到;能运用新视角、新方法进行探究;提出技术、方法修正或发展已有理论或技术等情况。 10
论文质量40% 文题相符 较好地完成论文选题的目的要求。 5
逻辑结构 论点鲜明;论据充分;结构严谨,逻辑严密。 15
文字表达 表达准确流畅,条理清晰。 10
论文规范 符合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用语、格式、图表、数据、量和单位、各种资料引用规范化、符合标准;论文篇幅达到要求 10
合 计 100
(六)论文答辩
1.答辩程序
①答辩小组审阅组内学生毕业论文(设计)。
②答辩人报告论文工作情况、主要内容及需要说明的问题。
③答辩小组提问,答辩人进行答辩。
④答辩小组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点评,并提出建议性意见。
2.答辩成绩评定
答辩小组成员于答辩结束后就答辩情况交换意见,对论文(设计)答辩成绩进行评定,组长签字后报送学院领导组审批。
3.答辩成绩评定标准
①优秀(90-100分)
主题鲜明,观点正确,观点与材料密切统一,内容详实。文章逻辑性强,结构严谨,有一定的独创性。语言流畅,格式规范。答辩时,能够简明和正确地阐述论文的主要内容,思路清晰,论点正确。回答问题准确、深入,有自己的见解,有应变能力,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②良好(80-89)
主题明确,观点正确,能做到观点与材料统一,内容充实。文章逻辑性较强,结构较严谨,有创新。语言流畅,格式规范。答辩时,能够简明和正确地阐述论文的主要内容,思路清晰,论点基本正确。回答问题准确,有应变能力,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③中等(70-79)
主题较明确,观点正确,观点与材料基本统一,内容较充实。文章逻辑系统清楚,语言较流畅,格式较规范。答辩时,能简明地阐述论文的主要内容,对主要问题的回答基本正确,但缺乏深入的分析。态度认真。
④及格(60-69)
论文观点基本正确,论证过程可以自圆其说,逻辑性不够。语言较流畅,格式较规范。答辩时,能够阐述出论文的主要内容,主要问题能回答出,或经答辩教师启发答出,回答问题较为肤浅。
⑤不及格(60分以下)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为不合格:答辩过程中表达不准确,错误过多;答辩过程中态度不认真,内容逻辑混乱;无故缺席答辩。
(七)成绩评定
1.毕业论文(设计)各项成绩评定均采用百分制。
2.成绩分布。原则上各项成绩控制在优秀(90-100分)比率不超过论文总数的10%,良好(80-89分)所占比率不超过45%。
3.总成绩评定方法。毕业论文(设计)的最终成绩由指导教师的初评成绩、平行评阅成绩和答辩成绩按照0.5,0.2,0.3的权重计算得出,并取整数。如三项评分悬殊过大,由学院领导小组裁定。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为不合格:
(1)不能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2)在运用基本理论、基本概念分析问题时出现不应有的甚至是原则性的错误。
(3)缺少任何一个阶段过程报告或内容,数据等基础材料不真实、不是原始材料。
(4)学术不端检测等级评定为D级者;学术不端检测等级评定为C级,且二次检测文字复制比仍大于30%者。
(5)在毕业论文(设计)期间,无论任何原因缺勤时间达三分之一以上。
四、学士学位论文保密申报认定工作
(一)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位论文可申请保密:
1. 论文研究的内容涉及国家、地方发展的敏感问题,可能引发国际、国内不良社会影响。
2. 论文涉及的研究工作属于受其他行政单位、企业、学校委托资助研究或协作研究项目的组成部分,论文作者和指导教师不具备完整、独立的知识产权。
3.论文的研究工作属于某一科研项目的一部分,而且依据该科研项目研究的总体目标,论文反映的成果内容尚未达到允许公开的程度。
4. 论文的研究内容和成果可能涉及需要前期保密的生产工艺、技术发明专利,或者企业运营的技术与商业机密。
5. 因其它原因致使论文内容需要保密
(二)申报认定程序
申请保密的论文需由论文作者和相关指导教师填报《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学士学位论文保密申请书》(一式两份),以学院为单位填报《2017届毕业生学位论文保密认定汇总表》(一式两份),汇总表经学院主管领导签字认定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教务处备案。
五、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及归档
总结:学院应及时对本届学生论文质量和学院论文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内容包括学生选题、教师指导、论文总体质量、答辩、论文组织管理等方面。
归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学院应将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册、题目及指导教师一览表、成绩统计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等归类整理存档。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册包括任务书、开题报告书、文献综述、外文文献及其译稿、毕业论文(设计)正文。指导教师评阅意见书、平行评阅意见书及答辩记录表附于毕业论文(设计)册中。
六、检查验收
学校在毕业生做论文(设计)期间不定期进行抽查,答辩期或结束后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并召集教师、学生座谈会,评议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有关检查的具体内容如下: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及指导教师一览表;
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意见书、答辩记录表;
毕业论文(设计)原件。
七、其他说明
有关毕业论文(设计)篇幅、评阅成绩评定标准、答辩成绩评定标准等方面,确有特殊需求的专业可报请教务处批准,依据专业特点自行制定相关规范及要求(相关表格需在已有模板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并上报教务处备案。
本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